办证:
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押金100元。每证限借图书3册,借期30天。
集体借书证:凡在崇单位,凭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办理,交图书押金1000元。每证限借50册,借期3个月。
读者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准确,如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变动,应及时来馆办理变更手续。
新办借书证,从办证之日起半年内不可退证。
挂失与补办:
借书证丢失应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来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3天后可重新申请补办,补办免收押金。
退证:
读者还清所借图书后,凭借书证、身份证及押金凭条,办理注销手续。
办证地点:
崇信县图书馆借阅室。咨询电话:0933-6103779
办证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末11: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