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图书馆
关于开展2017年“同筑中国梦 共度书香年”春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的宣传力和影响力,丰富人民春节文化生活,根据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国家图书馆关于举办2017年新春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甘肃省图书馆《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活动的通知》和崇信县委办公室、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2017年“庆元旦.贺新春”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甘肃省图书馆联合崇信县图书馆共同开展2017年“网络书香芬芳陇原幸福共享欢乐人民”新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书香博文金鸡唱榜”趣味闯关答题活动
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将挖掘与读者密切相关的资源和服务内容,结合“国图公开课”课程,设计形式新颖有趣、基于微信端的闯关答题游戏。公众可通过游戏了解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读者服务,学习国图公开课知识,从而激发其对相关资源的使用兴趣和学习动力。活动当中会实时抽取幸运参与者,并在活动结束后寄发纪念小礼品。
活动参与时间:2017年1月20日(腊月廿三)至2017年2月28日(二月初三)。
活动参与方式:关注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附件一)参与活动。
(二)“吉语传情嘉联迎春”电子有声贺卡
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在春节期间推出电子有声贺卡,读者朋友可以自己制作添加个人语音和文字祝福,并通过微信发送给亲朋好友。同时,推广工程还会在生成的电子贺卡内附上重点推介的资源二维码,让数字阅读的精彩和新春祝福的温暖一起在人群中传递。
活动参与时间:2017年1月20日(腊月廿三)至2017年2月28日(二月初三)。
活动参与方式:关注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附件一)参与活动。
(三)“九州同庆最美年俗”摄影在线有奖征集活动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各地春节特色文化风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将在微信平台上向全国公众征集春节年俗主题摄影作品;经筛选整理后以H5页面形式对优秀作品加以展示,并给拍摄者颁发小礼品,入选名单将在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活动参与时间和参与方式见:附件二
(四)“数图有礼资源贺岁”线下主题展
2016年,推广工程资源库群在统一用户访问范围上实现大幅拓展。在此背景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将在2017年春节期间联合全国各级图书馆举办线下主题展览,让更多读者了解并学会使用推广工程资源。展览将引入微信扫码互动环节,让读者能更便捷访问相关资源,也让推广工程更直接了解各地读者在资源和阅读推广活动方面的具体需求。
活动时间:2017年1月12日(腊月十五)至2017年2月10日(正月十五)。
活动地点:崇信县图书馆
(五)“文化献礼鸡年纳福”送文化下乡活动
崇信县图书馆结合全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开展“文化献礼鸡年纳福”送文化下乡活动。通过开展送政策、送图书资源、送新春联“三送”活动,把最新的惠农政策、图书、数字资源礼包及春联送入基层,为基层群众送上节日文化祝福。
活动方式: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20县图书馆与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锦屏镇、柏树镇联合开展。
(六)崇图春节系列活动
春节前后县图书馆在开展“网络书香芬芳陇原 幸福共享欢乐人民”新春活动的同时,还将结合“联村联户 为民富民”行动,送文化下乡活动等要求,开展走访慰问、楹联拜年贺新春、电影展播、春官赛、象棋赛、少儿绘画活动等。
活动参与方式:2017年1月13日至2月13日,部分活动到馆参加。
崇信县图书馆
2017年1月12日
附件一:
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使用微信“扫一扫”,扫码进行关注。
附件二:
“九州同庆·最美年俗”摄影在线有奖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实施步骤
1. 活动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2月28日
2. 实施步骤:
前期预热:1月5日—1月19日
作品征集:1月20日—2月12日
作品展示:1月23日—2月28日
作品遴选:2月26日—2月28日
二、参与方式
活动将在2017“网络书香过大年”专题页面及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参与详情;公众需要关注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在微信端完成摄影作品的上传。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1. 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将依托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微信平台,面向全国公众征集年俗主题摄影作品,后期经主办方筛选整理后,在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上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并陆续完成入选作品奖品发放等后续环节。
2. 征集作品要求
(1)拍摄内容须紧扣春节年俗主题,反映地方和民族特色人文风情,内容积极健康。鼓励提交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或带有阅读、新年相关新元素的作品,体现传统春节文化与现代时尚文化相融合,勾勒中国春节记忆、营造文化春节、时尚春节氛围。
(2)公众可以单幅或组图的形式参与征集;提交作品须为画质清晰、大小不低于2MB的JPG格式文件;每人最多可提交5张作品,并按要求填报作品名称、拍摄者姓名、拍摄地点、作品简介及拍摄者联系方式等信息;照片风格不限,但不建议过度修片。
(3)征集作品必须为拍摄者原创,严禁抄袭;主办方不承担作品中因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等问题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主办方对所有活动征集作品拥有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承诺不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5)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公众,均视为已同意并将遵守上述参与要求。
3. 作品展示: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均有机会在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的专题栏目中展示。特别优秀的作品还有机会在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017年阅读推广展览中进行全国展出。
4. 作品遴选:将由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遴选,并向优秀作品的拍摄者赠送精美礼品;优秀作品及其拍摄者名单将在推广工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